招标编号:GZ2009003
招标代理: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业主单位:上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报名截止:2009-04-14
所属地区: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上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上虞市一号路与光明村路等4个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及7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等货物。现将有关事项及采购要素公告如下:
一、工程地点:上虞市。
二、招标项目:上虞市一号路与光明村路等4个路口信号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及7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完善
三、资格条件
1、拥有电子警察主控制器的自主产权,并通过省级(含)以上的鉴定并获得证书的,为合格的投标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及安防资质壹级的企业。
4、有电子警察工程业绩20(含)个点以上的企业和单位(需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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